東府〔2023〕47號
為加強全縣生豬屠宰管理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肉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42號)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全縣轄區生豬屠宰一律在取得定點屠宰資格的生產企業進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屠宰生豬,農村地區自宰自食除外;未經批準自行設置的生豬屠宰場所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予以關閉;嚴禁全縣范圍內銷售未經檢疫檢驗、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檢疫檢驗、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
二、賓館、酒樓、餐飲食肆、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學校等集體伙食單位,嚴禁使用未經檢疫檢驗、檢疫不合格或者注水、肉品品質不合格的生豬產品。
三、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等部門要加強管理,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共同做好肉食市場管理工作,嚴厲查處和打擊私屠濫宰生豬以及加工、販運、銷售?。ㄋ溃┴i、死因不明豬和販賣“白板肉”等不法行為,維護肉食市場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
四、縣政府將定期或不定期對我縣肉食市場秩序進行規范整治,并于近期組織開展大規模的整頓肉食市場秩序行動。違反本通告規定,擅自屠宰生豬、銷售未經檢疫檢驗、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檢疫檢驗、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等不法行為,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給予取締、沒收、罰款等行政處罰;對大規模私宰、注水等重大情形、暴力抗拒執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東源縣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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