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產業園區用地整治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辦〔2021〕16號),更大力度支持企業盤活利用低效用地,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化水平,加快“騰籠換鳥”步伐,促進新舊動能轉換,推動全縣工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我局起草了《東源縣貫徹落實〈河源市產業園區用地整治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獎勵措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二、起草過程
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產業園區用地整治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辦〔2021〕16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我局起草了《東源縣貫徹落實〈河源市產業園區用地整治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獎勵措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我局廣泛征求了縣領導和縣工業開發區管委會,縣自然資源局、縣財政局等單位及律師顧問、社會公眾的意見,根據反饋意見,對內容進行修改,形成了《東源縣貫徹落實〈河源市產業園區用地整治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獎勵措施細則(送審稿)》。
三、主要內容
(一)實施對象
盤活由河源市產業園區用地整治提升工作專班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產業園區用地整治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辦〔2021〕16號)認定的低效產業用地和可提升產業用地的企業。
(二)支持舉措
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企業通過自行升級新建高標準廠房,容積率超過2.0的,對于超出容積率1.5的那部分建筑面積,在項目竣工驗收后,可按200元/平方米標準,對實施主體進行獎勵。對改造后用于興辦先進制造業、科技創新產業,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出具認定意見,獎勵標準可提高20%;以上單個項目獎勵不超過300萬元。
(三)申請流程
1.企業根據本《獎勵措施細則》規定的申報條件及要求,向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提交申報材料,原則上符合申報條件的應報盡報。
2.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將適時會同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進行審核,并聯合行文報縣政府審定。縣財政局負責資金撥付,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核定容積率及超出容積率1.5的新建建筑面積。
(四)其他
1.獎補資金每年組織申報一次,具體申報和資金發放的時間以實際通知為準。
2.本措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3.本措施細則由東源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根據實施情況予以評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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