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三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警聰):
我局查處你公司拖欠勞動者陳偉奇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勞動報酬共計15950元一案期間,因你本人以逃避方式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采取關閉單位經營辦公場所、電話無法聯系的手段抗拒、阻撓調查,通過其他法律規定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法律文書,依照《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履行行政決定催告書》(東人社監字〔2022〕第60-9號)法律文書。
經調查:你單位在東源縣轄區經營期間,在工資分配、勞動用工等方面違反國家和我省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存在拖欠勞動者陳偉奇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勞動報酬共計15950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等規定。我局于2022年9月22日向你單位作出《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東人社監字〔2022〕第60-7號),你單位采取關閉單位經營辦公場所、電話無法聯系的手段抗拒、阻撓調查,通過其他法律規定送達方式無法送達法律文書,我局依法于2022年10月10日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該決定書,經過30日公告即于2022年11月8日視為送達。
因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單位催告,請你單位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上述決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法律文書,可于收到本法律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東源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法律文書不停止執行。
特此公告。
東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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